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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和龌龊的生活

 

河流与埃尘
我要凝视那些永恒
听我说,龌龊是一种态度

文章

看到一句话,蛮有意思的

......你的梦想,往大里说,只有三个狙击手:疾病,坏感情,高房价;
往小里说,只有两个小问题:早上起不来床,晚上下不了线。


------------------------------------------------------------------------------------------
ps:
在很多年前,我就认清了自己的loser气质。

只是偶尔不甘心,很偶尔,很偶尔。

- 作者: W.C 2010年06月7日, 星期一 21:3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并无戏剧化的逆行性失忆

今天有一个车祸的女病人。

直行车撞上转弯车,肇事者没有逃亡,也不是醉驾,虽然发生在有着“离天堂最近”称号的城市,车祸本身倒也没有什么卖点。

而病人虽然头破血流,其实伤得并不严重。唯一有点麻烦的是这位女士由于脑震荡出现了逆行性失忆,思维能力完好,只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连自己名字年龄都一概不知。在被告知发生车祸之后,这位女士反反复复地念叨:我怎么被车撞了?我是走在路上被车撞了?这里是哪里的医院?

可惜的是(事实上我并没有希望事态严重化的愿望),就连失忆这样狗血的事情都构不成戏剧化的元素。一般来说,这样的情况一段时间后记忆就会恢复,不会留下任何足以影响人生走向的改变。

唯一有一点意外的是,护士拿着表格习惯性地问到联系人方式的时候,这位面容迷茫的女士无比流利地报出了一个十一位的数字序列。

拨通之后,对面是她的先生。这也也让交警医护肇事者各方省事不少

- 作者: W.C 2010年04月19日, 星期一 14:1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牛仔很忙

喜欢。

幼稚?啊

花钱拍这么一个MV是很幼稚

不过别说歌词幼稚

黄俊朗还是相当有才

最喜欢副歌部分

石头我已经加了你,其实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俺这里很久不打扫

下面是歌词:

呜啦啦啦火车笛
随着奔腾的马蹄
小妹妹吹着口琴
夕阳下美了剪影
我用子弹写日记
介绍完了风景
接下来换介绍我自己
我虽然是个牛仔
在酒吧只点牛奶
为什么不喝啤酒
因为啤酒伤身体
很多人不长眼睛
嚣张都靠武器
赤手空拳就缩成蚂蚁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你们一起上
每天决斗观众都累了
我在赶时间
不用麻烦了
英雄也累了
不用麻烦了
副歌不长你们有几个
一起上好了
正义呼唤我
美女需要我
牛仔很忙的
我啦啦啦骑毛驴
因为马跨不上去
洗澡都洗泡泡浴
因为可以玩玩具
我有颗善良的心
都只穿假牛皮
喔跌倒时尽量不压草皮
枪口它没长眼睛
我曾经答应上帝
除非是万不得已
我尽量射橡皮筋
老板先来杯奶昔
要逃命前请你
顺便喂喂我那只小毛驴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你们一起上
我在赶时间
每天决斗观众都累了
英雄也累了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副歌不长你们有几个
一起上好了
正义呼唤我
美女需要我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你们一起上
我在赶时间
每天决斗观众都累了
英雄也累了
不用麻烦了
不用麻烦了
副歌不长你们有几个
一起上好了
正义呼唤我
美女需要我

- 作者: W.C 2007年10月22日, 星期一 00:59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孩子与死亡

一 . 孩子的死亡



女孩子,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女孩子。眼睛大大的,说话脆生生的,模样讨人欢喜,人也十分聪慧。

有一年母亲给她做了件小红袄,她穿上了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弄脏一点。那天几个大人坐着说话把路给堵了,孩子便拽紧了衣角,让衣服紧贴在身上,踮起脚尖一点一点蹭了过去,不叫后背挨着一下墙壁。有好事的,故意捏一点细土放到她领子后面。孩子抬起小脸,鼓着腮帮子说讨厌,伸长了脖子,两只手高高举起,费力地拍打着根本够不着的一块地方。那样子如此惹人喜爱,人们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玩着这个小小的把戏……

几个月后的一个晚上,父亲从外面带了一只梨和三个小果子回来。那时候孩子和哥哥都染上了当时的一种肺病,哥哥重些,食欲不大好。母亲决定把唯一的梨子给哥哥吃,于是偷偷塞进了他的被窝。孩子在一旁还没睡着,听见响声问到:“娘,娘,哥吃什么呢?”“吃萝卜呢。”“骗人。萝卜是嘎嘣嘎嘣的,哥哥吃的哧棱哧棱的。”孩子跳下地,捡起没心计的哥哥刚扔出来的东西,“你看,这不是梨核?”孩子很乖,也没再争嚷。母亲就把先前削下来的梨皮让她吃了,还有一个小果子。

让母亲后悔一辈子的是,几天后孩子病情恶化,什么也吃不下了。没挨多久。

死了。

这是1947年的事情。

关于这个夭亡的女儿,母亲时常唠叨的还有一件:有一天她去邻村看戏,孩子要跟,母亲说乖,在家玩,娘给你从戏场院买糖回来。等到戏散了,想起这事,卖杂货的已经挑起担子开始走了。母亲是那种缠脚缠到一半又放开了的,走路慢。赶不上,又不好意思喊,就想算了,下次请人捎一点回来吧。到了家里,也没再提起。孩子慢慢的迎了上来,抓进母亲的手心说:“娘你冷了吧,我给你暖暖手。”暖了左手又换右手。过了一阵子,父亲看见孩子在被跺角那儿往里掏,问:“你掏什么呢?当心把被子给掏倒了。”孩子说:“娘给我买糖回来了,藏在这了。”母亲心里咯噔一下。

如果孩子撑过这次和另外两次大的疫病和一场历久的饥饿,没什么意外的话,她将是我唯一的姨妈。过年时她给过我一张十块或者是三张五块?她可能十分疼我,也可能很没所谓。我会很多次地走进她的家门说:“姨,我来了。”也可能她远嫁他乡,我只在自己的婚礼上才见到一面,惊奇地发现这远来的客人讲一口地道的土语……

可事实上这个后来在我姥娘记忆之中被上天夺去了的她最完美的孩子,失去了一切可能中的每一种可能。她没能成为我的姨妈,却是我笔下的孩子。她留给我的只是这样挥之不去的一个场景,我甚至不知道发生在冬天还是夏天:

孩子心里怀着整个下午的等待,一双小手在母亲的手里找着糖果,暖了右手暖左手,暖了左手暖右手……

二 .红豆稀粥



我们那里直接叫做“红稀饭”的,小时候喝碗红稀粥是件很大的好事。

红稀粥的做饭简单,无非是把曲过的红豆添入小米粥中同煮,好了放几粒糖精进去便成。现在里面放的自然已是砂糖了,我最喜欢的是用曲好的豆沙来做,这样稀饭里既有浓浓的豆香,又不会咬到我不大喜欢的豆子的味道。

我不知道这红豆学名叫什么,不是赤小豆,是那种大大的豆子,我们做腊八粥也是用它,做炸糕里的豆沙馅也是用它。

我说的这个关于红稀粥的故事发生在北方的一个小县城里,大概是1989年的样子。县城的北面有一座破旧的钟鼓楼,鼓楼的下面是城门,城门下的石板路已有些坑隙。鼓楼附近有许多年代稍久的房子,有一处宅子当时是做了县中医院的,医院的对面的院子里住着几户人家。当时这种不收租金的房子被称作“公房”,和少数民族供未婚男女交往的“公房”自然是不一样的。

街上有一个疯婆子来往,她的两个儿子都是傻的。小儿子有一阵就睡在中医院门前的台阶上,好像是盖着一个纸箱的罢。

临街的那间小屋子里挤着父母和姐弟四个人。姐姐七八岁,弟弟五六岁,弟弟属于超生,在当时这对上班的父母来说算是不小的过错。

初冬的一天晚上,母亲作了一锅红稀粥。煮好了盛一大碗让姐弟俩给睡在对街的孩子。

姐姐端着热腾腾的红稀粥走在前面,弟弟在后面跟着。

以后的几年里母亲在餐桌上很多次地说起过这个故事。她说那孩子咽下最后一口红稀粥,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真好喝啊”。  弟弟好像不记得这件事了:“后来怎么了?”后来?母亲说得也正是我要告诉你的。

后来,孩子冻死了。

三 孩子的自杀


男孩,十二岁,1995年。

孩子成长在父母,奶娘,爷爷,外婆四个不同的家庭,孩子的内心锁着半道门。

孩子从小就有过从家里偷钱的行为,这一行为随着对街机的迷恋愈演愈烈。

终于事发,一发再发。是末日来临。

No.1:常听说“吞金自杀”的故事,家里有一支很重的金属笔,孩子把这笔帽吞了几次,每一次都反射性地呕了出来。

No.2:小学常识课讲到“一支香烟中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三匹马”,同学们吃晚饭的时候,孩子嚼下半盒烟丝。晚自习时,终于忍不住,吐了一地的酸水。

自杀的尝试便再没有第三次。

四 孩子的死亡


世说新语载:
孔文举有二子,大者六岁,小者五岁。昼日父眠,小者床头盗酒饮之。大儿谓曰:“何以不拜?”答曰:“偷,那得行礼!”

后又载: 
孔融被收,中外惶怖。时融儿大者九岁,小者八岁。二儿故琢钉戏,了无遽容。融谓使者曰:“冀罪止于身,二儿可得全不?”儿徐进曰:“大人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寻亦收至。

五 孩子的自杀



孩子十岁,女孩子。1992年

为什么想到自杀?

可能是后座的男孩一直揪她的辫子,可能是班上的女生合伙欺负一个稍稍弱智的女孩,也可能只是毛笔课上自己弄了一身的墨汁……

我不知道孩子自杀的具体原因,我也无法要求你对一个孩子的愚蠢想法有多少认同。

孩子五岁半上小学,身子廋廋的,个子矮矮的,过了好些时候才学会在众人面前大声说话,其实伶牙俐齿。

加谬说自杀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抛弃生存,会觉得活不下去了?他提出了自杀这个被人忽视的哲学问题。可是孩子的自杀呢?

孩子的自杀并不多见,是因为孩子不具有自杀的技能。如果它真的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除了荒谬还能说些什么?我们应该说些什么的。

总之孩子是觉得再也活不下去了。

药吃多了会死人,这是大人不止一次警告过的。孩子找了一个白色的瓶子,里面满是黄色的药片,晚上趴在桌上一颗一颗往下吞。不到八岁的弟弟在旁边看着,也试着吃了几颗。母亲发现两个孩子在吃什么东西,过来取走了药瓶,又重复了几遍“乱吃药会死人”的话,仍在一旁做饭。

孩子没想过如果真的药发对面就是中医院,死不了的自己会受什么样的痛苦。她更没想到,那药已过期,要不根本就无关紧要,之后并没有任何的效果显现出来。

她当时一点也不知道这些。听着母亲的唠叨,孩子知道自己已吞下二十七粒药片,说什么也晚了。

黄昏渐渐降临在县城的街道,各家的灯火开始一盏盏亮起。

孩子坐在桌子前面写着作业,安静等待死亡降临。

- 作者: W.C 2006年06月1日, 星期四 04:16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PERFICT DAY

2006.4.15

北京,前天晚上下土,昨天晚上下雨。

今天早上起来去医院见习,下午上课。儿科的小孩还挺闹的。完美的一天,居然让我有了想记日记的冲动。。

最完美的是早上起来,刷牙洗脸。。和别人一样。

2006.4.xx

北京,有风的天气

班里一块去植物园,路上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情。

以前我常拿来取消别人的事情,出现在了自己身上。

晕车。。。

2006.5.11

桃花影,高中时看过的一部古代淫书。这几天在看论语和太平广记,看到麻痹,就上网找了这个来看,一样是古文嘛。。。调剂调剂。

一气读完,发现了许多当时没注意到的趣味,这书还是有几分妙处的。相比之下,同时找到的另几篇,就显得。。。

2006.6.1

不知不觉天亮

晚上不睡觉的次数越来越多了。难得早起的我也会有机会经常看到清晨的样子。

拖着鞋出去吃早点,路上人没几个,有很特别的味道

今天白天不能补觉。

又要当超人了

2006.6.5

热。

2006。7。1

偶然地看到一则消息,才知道费孝通先生去年就已经去世了。

百感交集。

- 作者: W.C 2006年04月19日, 星期三 00:18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他们说,王小波

他们居然又在说王小波了。忌日。是忌日。一个一个不该死的都死了,你有什么办法?

不该死的很多。心里放着卡夫卡,古龙,海子,和小波。

没有去天堂,没有下地狱。那些人只是死了。

先前我的架子上有两本黄金时代,一本是花城版的,一本是更早的华夏版。

如今我路过卖盗版书的摊子会避开王小波这个名字。

先前我见着李银河的名字都会特别注意一下。

如今在书店里望着悬挂起王小波李银河情书集的广告会暗骂一声老女人。

先前小波几乎是我那个时期的启蒙。

如今我也会落寞地发现,他的杂文只是快感,他的小说还不够好。

事实上,我已经忘记他了。

在不同的场合我会镇定自若地说卡夫卡的地洞和在流放地比变形记更好,或者说其实孤星传还有情人剑也是古龙十分重要的作品,或者说海子的诗我念念不忘是那一句“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但你要我拿王小波怎么办呢?我们是爱小波的“自己人”,学得会在不是自己人面前闭紧了嘴巴。可是。。你让我怎么说呢?

我只能告诉你,小波的小说里,现在我看最多次的不是他们熟说的那些,而是一篇《舅舅情人》。

- 作者: W.C 2006年04月17日, 星期一 03:48  回复(5)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可爱的中国童话
摘要:童话没什么定义,就是大人说给小孩厅的故事。在传统的中国,小孩子听得其实大多是些书生狐狸精,牛郎织女配,后娘半夜吃心肝之类的东东。在我看来,远比灰姑娘睡美人穿靴子的猫来的亲切。 查看全文

- 作者: W.C 2006年04月7日, 星期五 02:46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精比血更冷——梁山好汉龌龊谈

林冲第一 : 完美的悲剧形象

在林冲身上,我们几乎找不到任何确切的缺点。枪法家传,高超而正统,在江湖上也是威名赫赫。八十万禁军教头,虽说职位不算高,说出去也是响当当的名头。妻子是可遇不可求的德貌双全,雇了一个丫头,住一间小院里,衣食无忧。加上林冲随和谨慎的性格,给人还颇有点“儒将”的感觉。

这样一个完美无瑕的好男人按理说该是建许多功勋,分几个官职,人老辞官之后还时常有朋友拜访,兴致来了会再耍上一通枪棍,然后扶着腰老了老了,对这一群儿孙说想当年如何如何。尽享人伦,无疾而终。

可偏偏作者不成全,让娘子遇上了高衙内。衙内有个罕见的逼人上山的干爹,而林冲有个寻常的出卖朋友的朋友。于是就是陷害,一再的陷害。

山神庙的怒杀是林冲人生的高潮,而在这之前的一段插曲却更能说明他人格的精髓。

便是柴进庄内的一场较量。

先是拜访而柴进不在,半路偶遇又邀回庄中。庄客端出肉饼米钱被柴进斥了回去,换作“杀羊相待”。聊得相洽,酒食正饱,杀进一个洪教头来,对林冲言语相辱,林冲只一味谦让。柴进一旁看不过眼,说了几句,当中有一句“凡人不可易相,休小觑他”却有几分别样的味道。后来洪教头要与林冲比试武艺,林冲推作不敢,柴进一旁相劝,分明在教训洪教头之外还存了试林冲的意思。

一让再让,直到柴进说出那洪教头也是新来的时候林冲才答应比试,却又绕了个小弯。打得三五回合又跳了出来,推说带枷不便。只等得护身枷也去了,洪教头气也躁了,用的还是引敌来攻的招式,一棒就打得起不了身来。众人喝彩,主人欢喜。

看林冲千里行配,受尽冤气,这一棒打散。水浒之林冲,这一段最是解气。至于后来的杀陆谦诛王伦多有时势所逼,一个前途渺茫,一个替作嫁衣,都不痛快。

在庄内的种种表现,是性格使然,其中也多有几分“蓄势而发”的样子。真真是平地惊雷,一鸣惊人。可惜只为了一个小小的人情。

林冲为人的谨慎,精细,还有其盖世武功,只能用在一个不堪的洪教头身上。

叹!

生在坏世道,你有盖世的才华,你有超凡的处事,你有天大的志向,不做恶,不得活。

这以后,牢城贿官人,巧遇李小二,直到陆谦的阴霾出现,怀刀串巷,替守天王堂,林冲的表现无懈可击,而他的境况也似乎越来越好。本来,以林冲的高超,任何环境都是应付得来的。

我们看着林教头与老军交割粮草,着葫芦出门,拜山神,买酒肉,雪压屋倒。这一段叙事突然变得安静了起来,连同漫天的大雪静静地压在我们的心上。林冲在山神庙里用被子盖着半截身子,吃着凉了的牛肉和烧酒,心里大概是平静而又汹涌的。这么多日子,他可能第一次让自己去想亲自休了的妻子,他似乎看见了一点点希望。他不敢让自己多想,还是先做好现在的事情吧。一口牛肉,半口烧酒。而外面草料场正在烧起,不多一会,他便会听到书里描写的“必必剥剥地爆响”

残忍的老天。给他一点微渺的希望,然后彻底结束他。

“必必剥剥”命运的声音响起,林冲的人生彻底结束了。

提着枪带着斗笠的走在茫茫雪地里的林冲,和取经路上佝偻前行的孙行者一起,成为了中国文学史上最为悲壮的两个孤独背影。


武松第二: 孩子气的伟丈夫

将武松的囚徒生涯和林冲对比着看颇有一点意味,不知道是否作者有意安排。

两千里刺配,武都头这一路走的是无惊无险。到了地头,却偏偏不与那差拨和管营半分银子,只是发了力气犯硬。哪似那时的林冲,先等得差拨骂了一阵,众人都散了却把出银子和书信,厅上厅下低眉顺眼才做了个周全。谁知便是如此行事也没惹来祸端,反倒被菩萨般供着,由此卷入了一场勾心斗角的势力争斗。最终殊途同归,直落个亡命江湖,连出逃时也是一般无二的被俗人所获。

我们看武二郎的行事,很鲜明的一点就是他的争强好胜。常常因为“怎么怎么,便不是好汉”这样的理由做些凶险之事,做一些孩子气的事情。

景阳岗店家不让他喝他偏喝,不让他走他偏走,待得见了榜文还是要硬着头皮往前走。尤其可爱的是打死了老虎力气全无,下山时遇上扮虎的猎人,自己也惊道:“呵呀!我今番罢了”等到知道是人却又把方才打虎的事情假作轻描淡写地说做是很寻常的事情。二郎心中的那种故作淡然的窃喜,怕是每个人都体会过的。

还有就是和施恩赌气的“无三不过望了”。

青春期被拉长的武松一心要做个英雄好汉,很多重要的东西都没人教他。

横海郡,景阳岗,阳谷县,十字坡,快活林,飞云浦,鸳鸯楼,蜈蚣岭。

过眼故事里的这些地名,一路打杀好不痛快!

武松从好勇斗狠易激易躁但尊重法制行事沉稳的一个热血男儿最终变成了世人眼中的嗜血狂魔。并非社会逼迫,也不是某个人专心构陷。

鸳鸯楼的狂杀,实在是水浒一书的精粹所在,百读不减其味。

断刃,续刃,飞血,逐肉

月光清浅,灯影幢幢,杀人者意也凄凄

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大大的八个血字张扬地写在白粉墙上,有人读出了宣泄,有人读出了控诉,有人读出了极致的美,有人读出了对暴力的认同。老套的我却只看得见一个老套的词汇。

即便感觉到了你眼中的鄙夷,我还是要说:

命运。

武松被懦弱的兄长带大,小时候想必是受过一些欺辱的。长大些自然没人敢欺了,可除了哥哥却也不得一个人亲近。堂堂的相貌,一身的武艺,加上几分不打紧的愤世嫉俗,遇上个怜才的当是千古传名的忠勇死士。若得天赐姻缘着他一个温良的女子,必能消散那缺少母爱而致的戾气,百炼钢也化作绕指柔了。

要好命?哪里那么容易!武松偏偏分得了最坏的一种。

梁山上受碣文排座次,李逵是“天杀星”,武松得的却是一个“伤”字。伤者,身伤,志伤,心伤。却不单单指的是最后的残废。似乎作者也叹惜老天不公,特意给他挂一串一百单八颗的人顶骨数珠,最后还安排了个八十善终的结局。可是这些也只不过尽尽心罢了。逃忘以后,天下便再没有清河县血气方刚的武二郎。掩盖在散发和僧衣后的武松,就只是面容模糊的行者武松了。

杀人者

打虎武松也

满身鲜血的正在转变为恶魔的武二郎还记得自己就是那个赤手空拳打死了景阳岗上一只害了数条性命的吊睛白额大虫的武松。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荣耀,纵使别人都已淡忘,自己还是会记得。

我特意把这样一个场景放在最后,让我们的记忆里少一些血腥的成分。

武松胸前挂着缎匹花红被人抬在敞顶的凉轿上,前面是老大一只锦毛的老虎,四面八方数不清的人闹嚷着拥挤了过来。虽然我们看得见不远处等待着拥抱他的丑恶的命运,可是我们知道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武松看着这一片喧嚣的人群,第一次感到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是这么的重要。


鲁达第三:好一块顽石!


鲁智深,鲁智深,好个鲁智深!一怀垂杨柳,三拳镇关西,萍水知交林教头。此三件勇力侠义,最为称道。至于“缘缠井”和“闻潮信而坐化”是作者一意周全他个活佛,妙虽妙,却假。

本来我也想过拽个璞玉什么的出来形容,可顽石就是顽石,浑天浑地浑做人,境界已是极高。鲁智深倒也没愧了这名号,仿佛是天生的智慧,识得好歹。史进,李忠,金老儿,智真长老,林冲,甚至菜园子的小混混,没个不是一眼下去便看透了本质,自有一种认人的本能。你没法分析他的性格。豁达,仗义,鲁莽,天生的神力和对酒肉的强烈嗜好一块构成了我们叫做性格的那种东西。他的人,就是他的性格。这个人真是石头一样,大脑和肌肉长在一块,浑然分不出哪里是智慧哪里是力气。

鲁智深裸着肥大的身子在众人面前打跑了小霸王,被请上桃花山,李忠小气巴巴的要劫一伙客旅来送他人情。这时候鲁智深作出了一件谁也想不通的事情。他把陪侍的两个喽罗打翻,拿了桌上的金银酒器,从后山绝路处滚了下去。伪饰的我们看不懂鲁达行事的法则。他是那么的我行我素,全然没有一点顾虑,不会考虑别人的想法。这一奇妙的行为可算是鲁智深风格的一个绝佳的注解。

作者也是那么的欣赏鲁智深,给了他一个全书最高贵的收场。事实上,鲁智深也是全书真正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

高俅引出了王进,王进引出了史进,史进引出了鲁提辖。洋洋洒洒一部水浒,开始了。。。


燕青第四:永远的燕小乙哥



每个水浒人物都有惨痛的经历,只有燕青是个悲情人物。

浪子燕青。翻开字典,“浪子”这一词条下恰有这样一条例示:“3 . 风流英俊、豪放不羁。 《水浒传》第六一回:“亦且此人百伶百俐,道頭知尾…… 北京城里人口順,都叫他做浪子燕青 。”我说的却不是这,而是现在人们熟用的那个含义。

他和所有的浪子一样。他有一颗浪子的心。

他会百般的技艺,他有遍体的花绣,他忠于一位主人恩人和情人一体的麒麟,他看得穿人心和命运,却走不出自己的执著……

燕青的八面玲珑和卖乖弄巧可以讨得每个人的欢喜,他比谁都知道自己的高贵和低贱,也了解自己在主人那里是怎样一种非重非轻的分量。浪子们对生命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我们在燕青和擎天柱的相扑中看到了这种特质。

默念着燕小乙哥这个称呼,会浮现出小马哥的身影。燕青或者小马哥,浪子们最具标志性的表情莫过于带着笑意的凄凉眼神了。

“也只在主公前后。”

九月初的江南,秋意渐入。一个早晨或者傍晚,在某条江水的旁边,燕青辞别了主人。他的下落在书中含糊不明。但愿他真的是像自己说得那样退隐山林。等我们一直看到卢俊义坠在了淮河水里,才惊觉小乙哥当时说这话时那种带着笑容的凄凉。

让我们再次看一眼书里对这一场景的简略描写:

……卢俊义道:“你辞我,待要那里去?”燕青道:“也只在主公前后。”卢俊义笑道:“原来也只恁地。看你到那里?”……

石秀第五:拼命三郎



水浒一百单八将,远不是百人百态,但主要人物还是个性分明的。禁欲的晁盖,好色的王英,贼骨头时迁,弱智儿李逵,善行而数变的太保,高效而节省的夜叉,如此种种,俱是杀人越货的好汉。然而遍翻全书,称得上是英雄并不多。

在整个黯淡的后半部,就只有石秀的这一小段,让我们热血上涌:

……石秀在楼窗外看时,十字路口,周回围住法场,十数对刀棒刽子,前排后拥,把卢俊义绑押到楼前跪下。……说罢,人丛里一声叫道:“午时三刻到了!”一边 开枷,蔡庆早拿住了头,蔡福早掣出法刀在手。当案孔目高声读罢犯由牌,众人齐和一声。楼上石秀,只就那一声和里掣着腰刀在手,应声大叫:“梁山泊好汉全伙 在此!”


- 作者: W.C 2006年04月6日, 星期四 06:15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帝国史缀
摘要:我知道这很难理解,多数人会认为这只是我这样的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另一个幻想。 搬来这里的一个月前,我收拾那块残破不堪的旧硬盘时,意外地发现了这样的一些片断。我看着这些似通非通的语句,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了上来。自从三年前那个夏天的午夜我删去了跟随我多年的帝国,我的心中就再没有体会过沸腾。那些征战杀伐的日子仿佛又回到了眼前。 我小心翼翼地读取着这些奇特的碎片,深怕在下一个瞬间就化作了灰尘。他们是怎么藏在那些角落里逃过一次又一次的清理的?我几乎是不眠不休地整理着这些东西,一边惊叹不已。这几乎不是我所知道的帝国,虽然我懂,但从没想过。 而现在我在这个安静而躁动的地方,凭着记忆写出来的东西,究竟能有几分是他原来的样子呢?无论如何,此文一出,不管天神鬼火,弩炮冲车,都已无法抹去他的存在了。 查看全文

- 作者: W.C 2006年04月5日, 星期三 00:2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七种武器之序章

七个平凡的人,七种不存在的武器,七段完全不独立的故事

作者:W.C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融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人一骑自北而来,劲急的马蹄踏碎了地上的积雪,却踏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黑衣人在马背上叹了口气,开始把探路的羊一只只送返城镇中心。当马蹄刚刚踏上这充满积雪的土地上时,黑衣人就发现斯堪的纳维亚成群饥饿的野兽对于同样是随机到的蒙古有着额外的帮助。黑衣人懒散地吐出一口雾气,面容渐渐模糊,看来又是一场无聊的对局了。鼠标从容地移动着,每个命令都准确有效地执行。


三分十八秒,黑衣人注意到雪地里正被新雪慢慢覆盖的一串人的脚印向左延伸。玛雅还是阿兹?黑衣人沿着脚印终于望见了期待中一个少年武士的孤独背影。黑衣人小心地绕开了那背影,朝相反的方向驰去。他知道,那少年腰间镶有石片的木棍比自己的马刀,还要厉害那么一点点。


四分三十一秒,几乎一模一样的小镇就在眼前了,一样的宁静,一样的忙碌。只是这里伐木的农民少了些,采金的倒有几个。黑衣人在心里盘算着阿兹黑快的应对之策,打马回奔。几条短短的栅栏,金矿和树林之间的一座兵营,黑衣人还顺手虚点了几头恶狼的位置。


五分四十秒,黑衣人低垂着眼睛在一片空地上骑马侦查。一匹原本孤单站立的狼突然开始飞奔。终于来了吗?黑衣人紧跟在狼的后面,地方的一个农民在视野中出现。黑衣人举起刀,毫无犹豫。身影交错,刀落下时竟是朝着狼的方向。


六分二十七秒,警报声在伐木场边响起。看着地上狼的尸体还在发呆的黑衣人,夹了夹马腹,颓然离去。


凌晨一点十三分,黑衣人看着回放的录像,仍然疑惑不解。是被飘舞的雪花迷乱了眼睛,还是让恶狼的吼叫惊扰了心神?黑衣人依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故意那么做的。他不愿意承认女农随风飘动的蓝色衣裙和那样一副沉静的面容,确实,让自己在那一刻不能自已。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为什么还是……


凌晨三点,画面依旧定格在那一瞬间。黑衣人喝干碗中最后一滴面汤,看一看屏幕右下角,记住了下雪这个名字。

- 作者: W.C 2006年01月19日, 星期四 12:20  回复(0) |  引用(208) 加入博采